ifg 發表於 2013-5-9 09:11:56

楊受成控誹謗,Google指告錯對象




英皇集團主席楊受成控告搜尋網Google誹謗,指在網站輸入楊的名字時,網站自動出現涉及誹謗的字句或搜尋內容。

楊早前獲法庭准許到海外向Google派發傳票,Google指自己只是搜尋器,向用戶提供搜尋結果,即使搜尋結果涉及誹謗,Google亦無法控制有關內容,故昨向高等法院要求撤銷准許楊派傳票的命令。

原告楊受成指去年5月28日至8月6日其間在Google於台灣、香港等地網站輸入楊受成中英名字時,搜尋器自動出現涉誹謗的字句及搜尋內容,原告認為Google是發表者,卻沒採取行動刪除有關資料。

自辯沒法控制搜尋內容

Google否認是發表者或網站,認為自己只是搜尋器,向用戶提供搜尋索引,從140億個跨越國界的文章搜尋資料,搜尋後得出的結果,沒經人為操控,它無從控制搜尋結果內容是否可靠,Google並非如facebook等網站可以決定內容。Google指楊告錯對象,他有權提出訴訟,但應該針對那些提供涉誹謗內容的網站。至於當在搜尋器輸入楊的名字後,搜尋欄自動出現甚麼相關字句,全視乎各地區用戶的熱門搜尋字眼,與Google無關。案件押後續審。

案件編號:HCA1383/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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