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etBugs 發表於 2014-1-8 02:31:41

港視新聞跟進


無綫中止發射站合約 港視開台添變數
http://thehousenews.com/politics/%E7%84%A1%E7%B6%AB%E4%B8%AD%E6%AD%A2%E7%99%BC%E5%B0%84%E7%AB%99%E5%90%88%E7%B4%84-%E6%B8%AF%E8%A6%96%E9%96%8B%E5%8F%B0%E6%B7%BB%E8%AE%8A%E6%95%B8/

handsomepork 發表於 2014-1-8 09:49:15

港視昨天回應稱,根據《電訊條例》,相關機構有責任與流動電訊營辦商進行有效率的協調和合作,不應以個別機構的商業考慮,影響其他核准機構使用山頂發射站等珍貴土地資源;根據條例,以任何方式阻止或妨礙任何訊息的發送或傳遞屬於違法。據悉,港視早前向中移動香港購買頻譜後,已估計無綫不會「順攤」地租出發射站,已有其他計劃處理節目傳送問題。(節錄)
http://forum.hkej.com/node/109063

NetBugs 發表於 2014-1-8 13:16:25

http://www.hkexnews.hk/listedco/listconews/sehk/2014/0108/LTN20140108091_C.pdf
澄清公告

茲提述若干關於電視廣播有限公司(「無綫電視」)終止發射站各份租約,且與本公司
提供流動電視服務有關的媒體報導。

本公司確認,正如各份媒體報導所載,其已收到了無綫電視發出的關於六個發射站所
涉之兩份租約的終止通知書。本公司將會與無綫電視展開新租約的磋商,以便共享該
等發射站的場地與設施。於有需要時,本公司可要求通訊事務管理局(「通訊管理局」)
給予協助(如調解等)。根據《電訊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106章)第36AA條的規定,通
訊管理局可指示某持牌人與另一持牌人協調和合作,為公眾利益而共用設施。此外,
本公司亦擬作出澄清,該等租約的終止將不會對本公司的現行業務計劃產生任何重大
影響。本公司已有技術解決方案,確保其新增的流動電視服務有足夠的覆蓋率。本公
司依然抱有信心其能自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或該日前後開始推出Over-The-Top及流動
電視服務,以及通過該等平台傳送多媒體內容。

應本公司的要求,本公司股份已由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上午九時五十分起暫停在聯交
所的買賣,以等待本公告的刊發。本公司已向聯交所提出申請,由二零一四年一月八
日下午一時正起恢復本公司股份的買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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