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稚貴公子的風流革命,在香港卻使不少文人雅士及社運份子感動得掉下淚來,爭相傳誦《人民之歌》(異化了的《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?》),巴黎人民憤怒的革命烽火化成軟綿綿的「快樂抗爭」,可謂反諷至極。不過事後細想後亦不覺奇怪,如此安排倒也合乎他們的口味。
按香港現實的抗爭運動,固有其典型的意識形態(如反資本主義霸權,關顧弱勢社群),而強烈認同上述意態令他們殊少依賴政治的勝利:他們的信念是指向理想世界惟一真正途徑,而得到參與運動者認同某程度上是對其價值的自我滿足。但矛盾在即使成功得到理念相近者的支持,他們有意無意忽略勝利乃係實現重要理想的先治條件,否則一切動員爭取均屬空中樓閣,口頭上宣稱小勝無助改變客觀現實,純粹談論「公民意識逐步覺醒」更是痴人說夢。而若其抗爭理想僅止於二元化的敵我矛盾,或局限在狹隘的仇恨情結,根本不可能聚集足夠的支援實現理想。所謂理想與原則的純潔倘若未能傳到大眾的內心,必須有所取捨,以便對社會各階層群體的利益與偏愛作出讓步,除非社會中出現嚴重動亂引發廣泛的痛苦和憤懣,否則一如六月革命,不知為何而生,不懂為誰而戰,祇有少數抱有正義感的學生與生計困苦的市民參與,根本難以維持,陷於流產自是無可厚非。香港社運屢戰屢敗的緣由,於此亦可見一斑。